第134章 曹孟德借兵破贼(上)

作品:三国之最风流|作者:赵子曰|分类:游戏|更新:2021-12-17 10:48:17|字数:10908字

问清了敌况,和自己此前打探得来的情报并无变化和出入,曹操略微放松了心情。

那武吏说道:“公在给鄙主的去书中,并无说此战之方略,鄙主令下吏敢问於公,不知此战,公打算怎么打?”

曹操笑道:“我在去书中未提,是因为担心我的去书可能会被李乐贼部的兵士截获。这场仗怎么打,我自是已有成算。你回去禀报王府君,就说请王府君,速速把他答应给我的向导,给我派来!”

那武吏应道:“是。”又问曹操,说道,“下吏斗胆再敢问明将军,前行百余里即是临汾,我郡重镇也,那里现有贼兵驻守,不知明将军是欲等鄙主向导到后再作进军攻城,还是不等?”

“我准备再前行二十里,就驻营屯下。”

那武吏以为曹操是想等向导到后,再作进攻之谋划,也就不再多问,应了声是。

“向导”云云,其实这武吏就能作向导,但曹操所说的“向导”,并非是单纯的“向导”之意,实际上,他指的是“足以代表王邑”的“王邑心腹吏”此意。

这个武吏的名字,首先曹操没听说过,其次通过其言谈举止也能看出其人确如其职,只不过是个有武勇之人罢了,王邑所以会派他来迎曹操,想来只是用他先来探个路,和曹操接触一下而已。既然是这样,具体的进战计划,显然就不能与这个武吏说。故此,曹操打发这武吏回去,叫王邑派重量级的代表来。

这武吏或许不明白曹操的意思,王邑是明白的。

得了这武吏的回报,王邑亦不再拖拉,便立刻遣了两个心腹吏,令这武吏陪同带路,当天悄悄出了州府、郡治,日夜兼程北上,两天后,赶到了曹操营中。

时已入暮,曹操闻报,立刻召见。

这武吏和那两个王邑的心腹吏入到帐内,曹操打眼去瞧那两人。

认得其中一个,是王邑的从弟,早年在洛阳时,曹操与他相识。另一个不认识,问过姓名乃知,姓卫,名固,字仲坚,安邑县人,是王邑身边最得用的郡吏之一。

安邑卫氏,於后世虽不能与裴、柳、薛这三个河东望族相比,然於此际,也是河东的右姓之一,其族中之士不仅博学者多有,且很有几个擅长书法,名扬於外的。

曹操与王邑的从弟旧年相识,了解其人,知他不过是个中人之姿,并无智谋之才,而另外这个叫卫固的人,曹操在与王邑此前的书信中,数次曾见王邑提到他的姓名,对其人是大为夸赞。曹操心知,今日来的这两人,王邑从弟虽与王邑亲近,可真正能做主的,必是卫固。

如他所料,见礼罢了,卫固等分别落座。

陪着曹操叙过当年洛阳后,王邑的从弟就不怎么再开口,卫固成为了河东三吏中的主角。

他简单的寒暄了几句,向曹操道了声路途辛苦,就转入正题,与曹操说道:“曹公兵行神速,离太原时给鄙主的来书才到鄙郡数日,公之兵马已然入我河东,不愧用兵如神之名,却不知曹公接下来的进战策略是何?”

曹操先不说自己的打算,抚须问卫固,说道:“君是河东之俊杰,王公对君赞不绝口,君必是已有计策,我愿闻其详。”

卫固年纪不大,约二三十岁,曹操不管是年龄、官职、出身、名声皆远胜於他,但他却丝毫无有畏畏缩之态,也没有什么故作谦虚的作态,听到曹操此问,他就痛快作答,说道:“鄙郡南接弘农、西邻左冯翊,此两地而下俱有凉州兵屯驻,而鄙郡北之西河,又是白波黄巾诸贼的老巢,因此与明将军议定共讨李乐诸贼后,鄙主经过与下吏的细细商讨,与下吏一致认为此战亦当速决,不可久拖。如果拖延,则不仅杨奉会自长安驰兵来援李乐诸贼,并弘农、左冯翊之凉州诸部兵可能也会来犯,西河郡的白波诸贼也一定会南下攻我,到得那时,明将军与我部就会三面受敌,莫说攻灭李乐、韩暹、胡才诸贼,河东郡恐亦将会不保!”

曹操点了点头,说道:“卿言甚是。”

夸赞了卫固两句,曹操不动声色,没有对卫固道出,他已经遣夏侯惇等将率精兵翻越吕梁山,奔袭西河黄巾去了,只是又问卫固,“确乎当速决也,然该如何才能速决,君有何策教我?”

卫固说道:“明将军与鄙主的暗中联手此事,李乐诸贼至今尚且不知,这对我联军是有利的。来见明将军之前,下吏献给了鄙主一策,鄙主深以为然。”

曹操说道:“是什么计策?能让王公赞同,一定是高明之策了?君请说於我听。”

卫固说道:“下吏此策即是我部与明将军所部里应外合!”

“里应外合?”

卫固说道:“当明将军部兵已到河东郡的消息传开后,料李乐诸贼将必会因为轻视明将军而率部前来迎击,而且他们还必定会令鄙主率部一同出战。当其时也,我河东郡兵就假装服从诸贼之令,却值诸贼与明将军交锋之际,我部倒戈,明将军趁势击之,则李乐诸贼败之必也!”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三国之最风流》,方便以后阅读三国之最风流第134章 曹孟德借兵破贼(上)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三国之最风流第134章 曹孟德借兵破贼(上)并对三国之最风流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