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二章 这就是我的底牌,恐怖的56秒72!(求全订,求自订)

作品:DNF之玄学大师|作者:史派氪|分类:游戏|更新:2022-09-29 18:18:07|字数:6244字

“土豪哥,时间就剩五分钟了,应该是没有机会了吧?”

“这……我觉得……”

剑魂这里刚想要说些什么。

但是他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呢。

就在十个竞速画面之中看到了不对的地方。

“队长,你看,单带任何图好像换装备了!”

“换装备?卧槽,好像真的换装备了,他换的是右槽?恶灵之火焰石?还有火焰赫瑞克的眼泪,这……好像是真的有底牌,他要出手了!”

伴随着赶尸队长的惊呼。

整个直播间的人顿时都变的躁动了起来。

果然是真的有底牌呀。

不过这底牌是不是有些差劲呢?

就换两个魔法石。

确定能一下子把记录提升十几二十秒?

弹幕。

“有一说一,我真的有些失望,本来我还以为单带任何图会换一把十五的武器出来呢!”

“对呀,我也是这么想的,没想到他就只换了一个右槽,其他的装备连动都没有动,擦!”

“难道你们忘了,佟老师前面的时候就说过,他打出来的记录,绝对是最适合平民的,要是直接搞出一身红十二,还有一把十五武器的话,那还算锤子平民?”

“可是……就现在这种情况来说,难道拿记录不应该才是最关键的?别忘了佟老师还和电光雷霆打着赌呢!”

“不知道,或许是佟老师觉得电光雷霆并没有什么底牌吧!”

……

和直播间的观众一样。

在看到佟真更换装备的一刹那。

电光雷霆也是被吓了一跳。

但是等到他看到佟真更换的装备仅仅只有魔法石的时候。

他当时就笑了出来。

“呵呵,没想到这个单带任何图也发现了恶灵之火焰石的厉害,不过可惜,我也发现了,而且我还有另外一张底牌。

要是这样的话,看来这一场战斗我是赢定了!”

一边自语,一边看时间。

在发现时间还有四分多钟的时候。

电光雷霆就继续等待了起来。

他要等到佟真成功拿下记录。

以为自己强无敌的时候,再出手。

那样的话,他既可以获得无数人的崇拜。

还可以一举打掉佟真嚣张的气焰。

简直就是一举两得!

“啊哈哈哈……”

……

就这样,在所有人的注视下。

佟真选择进入了王者级真野猪副本。

进图快速移动到房间中间。

吃药,加buff。

等到怪物都聚集过来以后。

技能出手。

拔刀斩!

ex拔刀斩!

所有的怪物都变成了黑色血水。

狂龙之吼!

隐藏许久的第二张底牌。

直接被佟真给甩了出去。

白色的冲击波光柱爆发。

瞬间就清除了地面上所有的黑色血水。

第一个房间轻松通关。

看着佟真的sao操作,在场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。

赶尸队长:“卧槽,居然是狂龙之吼?狂龙之吼能清除黑色血水吗?”

剑魂:“这明显是一种全新的发现,利用狂龙之吼产生的冲击波带有伤害的机制,直接不费吹灰之力就清除了所有血水,这一下至少节省了两秒钟的时间!”

赶尸队长:“要是这样的话,第一个房间能用狂龙之吼,那第三个房间是不是也可以?一来二去,这至少是五秒钟的提升呀!”

剑魂:“确实是十分恐怖的提升,就是不知道其他的选手有没有带狂龙之吼,特别是几把剑,要是他带了的话,他的记录很可能再提升五秒钟,要是没带的话,那就有些气人了!”

其实不用解说提醒。

能来参加竞速大赛的选手。

那个不是精英中的精英。

他们在看到佟真使用狂龙之吼轻松清空地面上黑色血水的一刹那,就已经打开背包开始查看了起来。

不过可惜,因为这一次的物品都是选手自己上报的。

所以大家在不知道狂龙之吼作用的情况下。

自然不可能上报狂龙之吼让官方复制。

看着空空如也的背包。

选手们的心态算是彻底崩了。

旭旭宝宝:“我特么很呀,我明明想着要上报狂龙之吼的,为什么就忘了呢?”

帅与俊的结合:“草,我特么也看到了狂龙之吼,也是想要上报的,却在关键时候懒了一下,真特么心态真的崩了!”

eiji:“不愧是偶像呀,狂龙之吼清空黑色污水的操作都能想的出来,属实是有些恐怖,不过这也给了我一个新思路,等比赛结束以后,我一定要好好的研究一下!”

几把剑:“草,草,草,官方,我申请现在给我们复制一些狂龙之吼,这特么不公平!”

……

虽然有好几个选手都向官方申请给每人都复制一些狂龙之吼出来。

但是可惜,他们的请求直接就被官方给拒绝了。

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。

在竞速比赛开始以前,所有的东西就已经全部完成复制了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DNF之玄学大师》,方便以后阅读DNF之玄学大师第三百零二章 这就是我的底牌,恐怖的56秒72!(求全订,求自订)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DNF之玄学大师第三百零二章 这就是我的底牌,恐怖的56秒72!(求全订,求自订)并对DNF之玄学大师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