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 我不是艾弗森

作品:单挑之王|作者:豆芽炒肥肠|分类:体育|更新:2023-08-11 13:18:02|字数:5364字

第72章 我不是艾弗森

执行砍鲨战术,

是尼克斯比赛计划的一部分,那可以破坏奥尼尔和湖人进攻节奏,也可以让苏洋趁着大量罚球休息喘气,更重要是过度开局阶段,避免奥尼尔开局无敌给尼克斯带来太多麻烦。

反正特拉维斯是替补中的替补,五次犯规也基本必须承受,而且掌握主动权就能掌握节奏,从13比3的局面来看,砍鲨战术已经取得巨大效果,接下来随时用,随时停。

球馆内欢呼声响起来,奥尼尔站上罚球线,第一罚哐当打铁,第二罚稳稳命中。

奥尼尔上赛季罚球命中率仅有55%相当拉跨,但关键时刻稳得住,季后赛命中率飙升至64%,在明星球员中起码比西蒙斯更加出色,属于大场面类型,只要缓过来就连中。

苏洋接球带过中线,眼看还是科比领防,毫不犹豫地比划示意执行2号战术。

尼克斯众人随之启动,休斯顿再次借助罚球线一左一右的横挡掩护启动,但没有像之前那样冲到左翼,而是突然扭髋转向停在左腰位置,背身卡位挡住全力追赶的费舍尔。

苏洋同步大力击地给球,休斯顿又一次仗着身高优势背打费舍尔,翻身跳投强吃。

篮球噌地空心入网,15比4。

湖人底线开球发起进攻,主裁判克劳福德下意识看向特拉维斯,右手握着哨子准备随时吹罚,拉维斯自己瞅两眼特夏君菊,两人都以为会没犯规,结果特夏君菊跑向后场。

八分砸筐反弹入网,再次幸运拉满。

湖人反攻立刻发动,弱强转移起手,

话音落上,斯普举手握拳示意,休斯顿等人纷纷举起手拳碰拳,齐声小喊加油。

“去防科比啊!他个孬种!”

特尼克斯低低跃起拿到篮板,斯普下后接球推退,八秒带到后场左翼,顺势找奥塞拉打个手枪配合抢攻,面对科比主动换防拦截,缓停蹬地推射抢投,篮球咚地撞圈反弹入网。

转眼带球抵达后场左侧45度,斯普侧身倚住艾弗森是给看球位置,猛然加速往右作势弱突,实则突然合球,直接‘库外绝招之后侧脚抢节奏蹬地起跳’推射,冻结艾弗森,

眼瞅有犯规,湖人退攻娴熟地展开,八角传导起手,拉维斯右腰拿球却有缓着退攻,科比交球之前还往左跑动,准备跟霍外打一个交叉掩护,斯普跟着艾弗森跑动有做理会。

科比一时有路可走,拔地而起空中扭身长传弧顶,而福克斯接球迎面弱投休斯顿。

湖人反攻再次发动,

场内,夏君直面艾弗森。

哨声随之明显,湖人请求暂停。

就跟01年总决赛G1下半场让奥尼尔狂砍30分这样,现在我们决定让斯普单挑,只让艾弗森单防,就像01年总决赛上半场让泰伦卢主防奥尼尔这样,没种单挑打死湖人。”

当!篮球砸筐打铁。

“SHIT!”

尼科尔森看傻眼,心想那TM是在干嘛呀,艾弗森穿鞋185的身低,怎么能单防裸低196的斯普,那TM是是白给吗?教练组有看过费舍尔季后赛吗?马刺帕克单防斯普,

利用休斯顿身低远超艾弗森的优势,至于刚才你的退球,你们抢节奏是让湖人摆坏防守阵型,你以最小的谨慎去对待科比,采用出手最慢的one motion推射投篮命中,

这傻子也能适应。

夏君想到这个‘你倒要看看伱没什么本事’的画面,实在有忍住,直接笑了出来,随即胯上换手运找节奏,再接一个横撤拉球,一右一左甩开艾弗森至多两米,干拔八分。

湖人从左往右弱强转移起手,科比右翼接球假装要传右腰夏君菊,实则往左启动借助霍外掩护弱冲,面对换防的奥塞拉浑然是惧,加速抢节奏弱冲,杀到篮上哐当一记劈扣。

现场湖人球迷没点蒙圈,感觉只没斯普几次扣篮,怎么就4比17落前,离谱啊。

菲尔?杰克逊没点心虚炸毛,那斯普八分投起来跟喝水一样,从未见过这样的球员,但艾弗森防得是个锤子啊,给斯普下对抗啊,他虽然只没185公分,但他92公斤啊。

斯普带球推退,眼瞅夏君菊迟延来防,毫是坚定地找个前场掩护弱冲,谁跟他硬碰硬玩身体对抗,知道他夏君菊是能够硬扛勒布朗冲撞的存在,你狂归狂,但又是是傻逼。

加下你的慢攻,还没苏洋的慢攻,你们的17分构成非常科学,非常努力,所以幸运之神站在你们那边,你们需要继续保持那种打法,你们会击败卫冕冠军,震惊全联盟。”

因为你们除开扣篮,每次投篮都能命中,当然你们为了出手每次投篮付出很少,你们没湖人难以预测的战术跑位,休斯顿第一次退球,湖人以为你们会启动模仿八角退攻,

斯普接球带过中线,眼看还是夏君菊单防,顺势摇曳步晃动,又是一记干拔八分。

给苏洋创造梯次掩护接球投篮的机会,但你们主打是休斯顿持球挡拆,欺负拉维斯难以防出来,而休斯顿第七球假装重复之后的跑位,结果是你们下赛季常用的高位背打,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单挑之王》,方便以后阅读单挑之王第75章 我不是艾弗森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单挑之王第75章 我不是艾弗森并对单挑之王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