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章 闺蜜同居,重阴怀子

作品:证道红楼结婚就变强|作者:幕与倾心|分类:武侠|更新:2024-02-14 09:30:31|字数:6048字

在粤东之地,有一个很不错的习俗,就是女生到了一定的年纪,会组建姐妹团或者说闺蜜团、联盟团。

具体来说是这样的:女子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,就会找年纪相仿的女子(不一定非要同岁,差个两三岁也行,总之不要差太多),然后结为姐妹,成为闺中好友,严肃地还要搞个“闺阁之盟”。十个女子为一个闺阁盟,号称十姊妹。

这种结盟不看对方家中是否有钱,不看对方是否漂亮,而且十姊妹的衣服、首饰等东西,大家都可以共享。

那么,这种结盟的意义是什么呢?或者说,她们为什么要这么结盟呢?答案是:为了互相帮助、扶持,免得被欺负。

比如,女子嫁人之后,她的公公婆婆欺负她,或者丈夫虐待她,又或者叔伯兄弟、妯娌(兄弟的妻子合称)不能容得下她,而女子家又没有人或者因为懦弱不敢出头时,那么,姐妹联盟中的其他九个女子,就可以出面帮她,救她于火坑之中。

这种联盟非常不错,确实能帮助很多女子。而且,对于穷人家的女孩儿而言,她们也可以穿富家女子的衣服,戴着富家小姐的首饰,富家小姐因为好奇,往往也会穿穷人家女孩子的衣服,大家不会互相看不起(看不起的话也不会结盟了),所以这种联盟非常有用,在当地一直很流行。

有时候,即便是做官的人,一旦欺负妻子小妾,她们的姐妹团也会出面阻止。到后来,有些女子因此能够掌握家中大权,成了河东狮。

当地某县有一个大户人家,姓刘,女儿刘小姐到了嫁人的年龄,许配给了某大家族的人。不过,因为还没有成婚,所以刘氏还没到未婚夫家,更没有见过未婚夫。平日里,这女孩儿就在自己闺房里,从不出门。

过了一阵子,这家父母发现,女儿有些不对劲,她喜欢吃酸的东西。而且,女儿的肚子慢慢地大了,好像怀孕了一样。父母察觉到了后,都有些怀疑女儿。

不过,私底下父母商量了,觉得女儿不可能怀孕。因为家里规矩很严,屋里连男孩都没有,更没有男仆人,只有一个女子,叫丽娘,是女儿姐妹团的人,她家很穷,刘小姐和她关系很不错,所以就让她在自己家里,陪自己玩儿。刘小姐和丽娘平日里就在闺房中,白天一起刺绣,晚上同榻而眠。

既然不可能是怀孕,那就只可能是生病了,于是父母请了郎中来给女儿看病。

结果,郎中来了后,看了刘小姐的脉象,望闻问切了一遍,觉得没有任何问题,可以肯定刘小姐没有生病,也没有怀孕。无奈之下,父母继续请名医来,但每个名医来了后,都说刘小姐没有生病,也不是怀孕。

就这样,耽搁了几个月,刘小姐最后居然生了孩子!

本来那些郎中都在讨论,这下刘小姐又生了孩子,事情自然瞒不住了。外面的人知道后,都说刘小姐私通男子,给夫家丢脸,给家族蒙羞。刘小姐的未婚夫家,本就是大家族,自然受不了这种羞辱,一怒之下,告到了官府,要官府断了两家婚约。

刘小姐父母也觉得丢人,都没脸去官府说个明白,刘小姐父亲甚至下了狠心,他打算杀了自己的女儿和外孙,证明自家清白。

刘小姐万念俱灰,也准备等死了。但是,她的姐妹丽娘不忍心,她每天都和刘小姐在一起,无论白天黑夜,刘小姐是什么人她最清楚,刘小姐有没有私通男子,她也知道。所以,她决定为姐妹讨回公道。

丽娘请人写了状子,到了县衙里,诉说刘小姐的冤屈。她出于真情,声泪俱下,听起来令人不由得悲伤。而后,当丽娘在哭诉的时候,刘小姐的姐妹团也都来了,她们得知了事情后,纷纷为刘小姐诉冤。

一时间,堂下娇鸟群啼,哄堂号泣,县令看她们甘心为姐妹抛头露面,也不像是撒谎的样子,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于是,县令报告给了上司,上司们查了事情后,也不知道怎么判。

后来,当地来了一位官员,姓寇,擅长断案,人们都尊称他叫寇公。寇公来这里是为了办事,事情办完后,寇公听说了这个案子,觉得有意思,就来看看。

寇公看了案子,想了一下,就对同僚说:这案子其实也不难嘛,刘小姐生了孩子,夫家认为他私通男子;刘小姐的姐妹团又说她从没有接触过男子,虽然生孩子是事实,但是她绝对没有私通他人。既然双方各执一词,那么找个产婆,验一下刘小姐的身子,看看她是不是黄花大闺女,不就知道谁对谁错了吗?这样的话,案子就很好断了。

说完后,寇公就派人跟县令打招呼,然后让他找人给刘小姐验身。

同僚们一听,私底下都笑了,说:寇公糊涂啊,这女子都生了孩子,怎么可能还是黄花大闺女呢?

县令也觉得是这样,但碍于情面,他还是派人找了个产婆,然后给刘小姐验身。结果,产婆出来后,说刘小姐确实还是黄花闺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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