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8章 报出官名吓死你

作品:大唐升官记|作者:伟翰|分类:历史|更新:2024-03-30 08:44:24|字数:5174字

去往荥阳县城路上,经过田英的讲述,寒云总算搞明白事情的真相。

今年荥阳旱情有点苗头的时候,郑家突然提高价格收购粮食,很多百姓见到一点小利,纷纷把手中仅存的一点存粮卖出。

哪知道旱情越来越严重,连续几个月硬是没下一滴雨,河水也越来越少,村子里的小溪一条一条干枯,田里的庄稼全旱死了。

等到百姓反应过来,再去购买粮食的时候,不但高价,还限量。

就百姓手中那一点钱,一来一往便被郑家折腾干净。可,人要吃饭,以往村里人家缺粮可以相互借粮,收获的时候再还。

如今田里的庄稼都死了,有粮的也不敢借。

这时候,奇怪的事发生了,郑家竟然主动调低粮价,放开了购买。可,百姓手中已经无钱。

有人出了主意,把家里的永业田抵押给当铺,渡过了灾年再赎回来,于是各地百姓纷纷抵押永业田。

本来抵押就便宜,就算有一年的赎回折损,大部分百姓还能承受。

谁知县衙出了布告,但凡抵押了永业田的百姓,视为放弃永业田,定为死当,既然永业田没了,官府自然收回了口分田。

结果就是典当了永业田的百姓一下失去了全部田地。

郑家又出面了,宣称自愿入籍郑家为奴籍者,官府按律重新分给永业田和口分田,不过数量折半。【注:唐代奴隶同良民,也要分田和分宅基地,分配标准减半。】

为了生存,很多百姓不得不入籍郑家为奴,才能重新拿到田地,成为郑家的奴农。

就这么几个往来,百姓手中有钱了,也买到了郑家的平价粮食,却变成了郑家的奴隶,手中的田地自然就落到了郑家名下。

“郑家好手段。”寒云一听,原来世家是如此避开大唐律令,合法并购土地。

李世民可以禁止田地买卖,却无法限制百姓自愿抵押。可以禁止逼良为奴,却无法限制百姓自愿为奴。

为了生存,卖身为奴为郑家种地,总比卖儿卖女骨肉分离,背井离乡的好。

怪不得郑州地界没有灾民涌向洛阳。

那些入了郑家奴籍的自然无法跑。没有入奴籍的不敢跑,就怕县衙定一个流民,直接把土地没收了。

每一个灾年都是世家的欢年,百姓的生死年。

怪不得世家可以控制那么多土地和人口,寒云总算搞清楚其中的套路。

车队一路到了荥阳县衙,寒云也想去看看,张林生到底被诬陷了一个怎样的罪名?

刚进县衙,遇见荥阳令正在升堂审案,审得就是张林生的案子。

只见一人,手脚带着刑具,跪在堂上。另一边一张门板上躺着一人,看上去像是受了极重的伤,不停呻吟。

寒云到的时候,案子已经审完,荥阳令正好宣判。

“堂下罪人张林生,现已查明,今日巳时与良人王二发生口角,心怀不满,遂起歹意,尾随王二至巷内,殴打致其重伤,被巡城差役当场抓获,人证物证俱全。本县念王二亦有错在先,且未伤及其性命,判张林生,徒一年。罪不及十恶,可赎铜二十斤以抵罪。”

寒云也是当了四个月的县令,听荥阳令此判,就知道其中有门道。

一是,强调王二乃良人非奴籍,也就是说张林生没有减刑的条件。

二是,强调发生口角事后报复,那就是蓄意为之,非一时之气,没有减轻的条件。

三是,行凶之时被差役当场抓获,其他人证物证也就免了。

四是,如此严重的罪行却判了一个徒一年,也就是关押一年。

不到流刑及以上无需刑部和大理寺复核,只需郑州府复核即可生效,免了被上官查出问题。

五是,徒一年看起来是从轻判决,唐律有规定,徒,奴也。也就是说判处了徒刑,会改户籍为奴籍。

六是,允许赎铜二十斤抵罪,折合铜钱就是四千二百文。这笔钱对于灾年的张林生一家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。

“哼哼!”寒云一声冷笑,荥阳令好生算计,绕了一圈就在这笔赎铜上。

寒云严重怀疑荥阳令勾结郑家故意为之,目的逼着张林生抵押永业田,杀鸡给猴看。

田英一听夫君徒一年,顿觉天都塌了,今日好端端的,夫君只是进县城找事做,怎会出手伤人?

“县令,冤枉啊!”田英别无它法,只能喊冤。

“何人喊冤?”荥阳令盯着堂下一干百姓喝道。

他对今日判决满意极了,既能给郑家一个交代,又能彰显他宽宏仁义之心。

“民女田英,乃张林生的婆姨,民女为夫君喊冤。夫君为人憨厚老实,绝不会殴打他人。请县令明察。”

“带她上来。”荥阳令说道。

来了一个差役,带着田英上得公堂。

“你说张林生冤枉。好!你若是有证据,本县准你喊冤。”

荥阳令仍旧一副清官的姿态。

寒云注意观察了一圈围观的百姓,见到一个特殊装扮的人。荥阳令说话的时候,总是不经意看向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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