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黑色怪物

作品:阴夫凶猛|作者:正常的神经病|分类:悬疑|更新:2017-10-26 12:09:52|字数:6154字

看看小十三长什么样,说实话,虽然过分关注外貌显得有点肤浅,但这是我一直都好奇的事情。

于是我想都没想就说想看,陈繁问我介不介意她的血。我摇了摇头说不介意,他便让我闭上眼睛,随后,他带着温热液体的指尖便在我的眉心处我抹了一下。

“集中念力在我手指刚刚碰过的地方。”我闻言,紧闭着眼皮,集中念力看着他刚刚摸过的地方。

“睁开。”

听到陈繁的命令后,我瞬间撑开了眼皮,只见符咒的前方。有一个淡淡的影子,如同灵异照片里的幽灵一般一闪而过,随即便消失在视线里,可我什么都没有看清,依稀只看到他穿了一声白。

但唯一能确定的是,那身影绝对不可能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。

“能不能让我多看点。”

“能看到一点都算你有天分了。”

我不甘心的说:“那你能不能跟我描述一下,他长什么样。”

“我看到的画面跟你看到的一样。”

我不由得神色黯然,心想。小十三会不会是因为长大了,但死的时候的确是十三岁,我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陈繁,他听闻后,像是在嘲笑我想法幼稚似得轻喝了一声。

“鬼不是人,怎么可能会生长,而且我上次跟他交手,发现他少说有一百年的道行。”擺渡壹下:黑岩閣 即可免費無彈窗觀看

“怎么可能。”我想陈繁一定是在危言耸听“如果他有一百年道行的话,为什么会轻易的被你打败。”

“或许,他的力量被封印了。”

我不理解什么封印不封印,也不管小十三到底死了多久,因为我确信,小十三是不会害我的,相比于孙遇玄我更确定小十三对我得态度。

“那你为什么还来救他。”

“因为孙遇玄向我开了口。”陈繁默默的想了一下说:“他以前,就算自己办不到的事,也会死撑下去。从来不寻求别人的帮助,所以这一次,我挺惊讶的。”

“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,你们两个认识。”早一点知道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,我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毫无头绪,而且,还会省去不少麻烦。

“你没问过。”

“可是,就算我没问过,这么长时间,我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你找过孙遇玄?”

他闻言,沉默了,可他越是沉默我就越想知道其中的缘由。

“你们两个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?你被孙遇玄的魄附身的那次是你演的戏吧?你为什么一直在暗中帮助他,从来没有出过面,而且还要向他道歉,好像很严重的样子。”

“是很严重。”陈繁叹了口气:“严重到我以为就算他投了胎,也会把我恨下去。”

“只是每个人做的每事都有他的理由。”

“没事。反正现在你们已经和好了,以后有你跟我们站在同一战线,就不用怕孙书煜他呢们了。”

陈繁闻言,轻不可闻的笑了一声说:“你倒是乐观。”

说话间,车子竟然又来到了盘山公路!只见符咒在前方依然不知疲倦的飘着,像是在追赶什么似的。我看到这条盘山公路,头皮不由得一阵发麻,我真的是这辈子都不想来这个鬼地方了!

可是符咒已经上了路,总不能临阵逃脱吧,要不之前所做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。

我故意问陈繁:“你来过这里没有。”

“没有。”他丝毫不犹豫的说。

“山顶上有个特别厉害的鬼,叫芳百煞,你听没听过?”

他摇了摇头说:“没有,所有的鬼在我眼里只是鬼,没有姓名,也没有什么身份。”

“可是他很厉害。”

陈繁勾起一边得嘴角,说:“我也不差。”

沉默了一会儿,我突然想起来玉佩的事,于是对陈繁说道:“对了,谢谢你给我的玉佩,救了我一命。”

“恩?”他似乎是有些疑惑,他的玉佩是怎么救的我。

“这事我不想提了,都怪我蠢,被人骗到了游泳馆,游泳馆有个叫炼骷的鬼,他要掐我的时候,被玉给烫到了。”

“你也算得上百鬼缠身了。”陈繁说了这么一句话,带着开玩笑的意思,但我却丝毫笑不出来。

“我也不知道,我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倒霉,那么受鬼的欢迎。”我叹了口气,哭丧着脸说:“一个想要我的记忆,一个想要我的命,一个什么都想要。”

什么都想要的那人,就是那个微博叫做一只兔子龙的人,要不是他从中作梗,我也不会落得这般田地。

车子飞速行驶,我与陈繁一路无话,越来越临近山顶的时候,陈繁似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果然阴气很重。”

他突然加速,惯性让我不由得往座包上倒去。

“你干什么?”

“符咒的速度加快了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小十三就在这附近?”

“不是。”陈繁话音硬生生的落下,这让我心中不免狠狠一滞,只听陈繁急促的说道:“背后有个大东西!”

我闻言,心脏不由得加速跳动,刚想回头看,车身却遭受了严重的撞击,撞得车子里面的东西,七零八落的掉了下来,我随着撞击晃动了一下,还没回过神,车子又遭受了第二次的撞击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阴夫凶猛》,方便以后阅读阴夫凶猛第66章 黑色怪物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阴夫凶猛第66章 黑色怪物并对阴夫凶猛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