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一章

作品:我竟然是白骨精|作者:我乃女王大人|分类:其他|更新:2020-03-11 19:07:29|字数:8074字

至于第四代,即“玉”字辈的贾珍、贾琏、贾环,以及第五代,草字辈的贾蓉等,则堕落为一群聚赌嫖娼,淫纵放荡之徒,荣宁二公的基业终于毁于儿孙之手。

因为《红楼梦》所揭示的贾府末世气象具有高度的典型性,而生于“康乾盛世”的曹雪芹,透过表面的繁荣,却看到了封建末世的不可逆转的衰亡之势。

宝玉、黛玉、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是全书的主线。

像是贾宝玉是贾府的继承人,是贾家兴旺的希望所在,他应该走一条科举荣身之路,以光宗耀祖。

他也应该找一个“德言工貌”俱全的女孩作妻子,主持家政,继承家业。

可是他不愿走仕途经济的人生道路,要做无拘无束、自由自在的“富贵闲人”,这样,他就违背了封建家庭给他规定的生活道路,成了“不肖子孙”。

并且在婚姻问题上,他既不考虑家庭的利益,以门当户对为标准,也不按照封建道德的要求,去选择封建淑女。

他是以志同道合为标准,去追求心灵契合的感情的。

面对黛玉、宝钗这样两个才貌不相上下,而思想性格迥异的少女,宝玉的选择就不只是表现了婚姻自由的要求,而且还表现了反对封建束缚和个性自由的要求。

贾宝玉与林黛玉刻骨铭心的爱情,是建立在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的叛逆和争取个性自由基础上的。

但是,在贾府日益衰败的条件下,贾两家希望宝玉和宝钗结成“金玉良缘”,以贵护富和以富补贵。

贾府的家长们也希望以“德貌工言俱全”的宝钗来作宝玉的贤内助,主持家政,继承祖业。

在关系着家族兴衰的问题上,封建家长决不会让步,他们不顾宝玉、黛玉的愿望而狠心地扼杀他们的爱情,造成宝黛爱情悲剧。

但是贾宝玉顽强地反抗着,被迫与薛宝钗结婚,“到底意难乎”,最终“悬崖撒手”,造成了宝玉与宝钗的婚姻悲剧。

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,表现了作者要求建立在思想感情一致基础上的爱情与婚姻,是近于现代色彩的爱情婚姻观,使《红楼梦》远远超过了《西厢记》、《牡丹亭》等优秀的文学作品,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,展示了一个崭新的境界。

这代表了以女子命运为代表的文化悲剧。

因为大观园里的悲剧,是爱情、青春和生命之美和这种美被毁灭的悲剧。

作者不仅哀悼美被毁灭的悲剧,而且深刻地揭示了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,促使人们对封建的社会和文化进行深刻的反思。

同时作为中国伦理性的文化特征,是将人推崇到很高的地位,将人与天地等量齐观。

然而,中国文化传统中这种“重人”的意识,并非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人的自由发展,而是强调个人对宗族和国家的义务。

因此这是一种缺乏个性意识的“人学”,它造成了中国历代所传扬的一种善良、忍辱负重的美德。

“中国人从来没有争得人的价格”(鲁迅《灯下漫笔》)曹雪芹深刻的揭示了这种文化意识所造成的悲剧,这种悲剧尤为深刻地体现在弱女子的身上。

《红楼梦》围绕着“悲金悼玉”的爱情婚姻悲剧,还写出了“千红一哭”、“万艳同悲”的女儿国的悲剧。

贾府“四春”,免不了“原应叹息”的命运。

元春、迎春、探春、惜春无论是名列正册的史湘云、李纨、妙玉,还是大观园里的女奴如晴雯、司棋等等,都逃脱不了悲惨的结局。

如百花争妍的大观园终于变成了寒风萧瑟、草木凋零的荒园了。

大观园里少女们的悲剧是封建主义压迫造成的,作品极为深刻之处,在于并没有把这个悲剧完全归于个别恶人的残暴。

其中一部分悲剧是封建势力的直接摧残,如鸳鸯、晴雯、司棋这些人物的悲惨下场,但是更多的悲剧是“通常之道德、通常之人情、通常之境遇”为之而已,是几千年积淀而凝固下来的正统文化的深层结构造成的性格悲剧。

薛宝钗是一个封建社会的典范人物,同时也是一个失去自我的悲剧人物。

在爱情上,她分明对宝玉情有所钟,但她却将这种感情封闭到庄而不露、热而不显的地步。

在才学上,她是大观园中唯一可以和林黛玉抗衡的才女,但时时以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约束自己、规范别人。

在生活上,她也有爱美的天性,和很高的审美能力,可她却常常用封建意识去扼杀或压抑自身的爱好和情趣。

宝钗已被封建文化磨去了自己应有的个性锋芒:对所爱的人与物不敢有太强烈的追求,而对不喜之人与事也不敢断然决裂。

她的感觉也处于不冷不热的中间地带,生命处在一种不生不死的浑沌状态。

这种自我压缩,使她的生命过早地枯萎了。

我们从这一形象的毁灭过程,看到封建文化如何地消磨人的个性,蚕食人的灵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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