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 屠杀

作品:寄生死神|作者:易水荆轲|分类:悬疑|更新:2019-03-22 03:10:59|字数:8040字

“前辈何许人也?”

见到这一手,大汉面色不改,却是已改变了称呼。

江湖就是如此,强者为尊。遇到实力年纪与你相仿的,多是以阁下、兄台、仁兄为称。

遇到年纪比你大,但是实力或与你相仿或比你弱的,多是称呼一声老伯。

但若是遇到实力超过你许多,年纪又大的,则是需尊称前辈了。

若是有同门之谊,或与为师者相识,总也要叫一声师叔。

江湖之中,最终规矩,礼数是到何时都不能乱的。

“名字吗?许多年没有人问过我,我都已经忘记了······不过我倒是记得一个别人给起的绰号,好像是叫······追魂判官。”

老头说话时有停顿,听语气也是在思考。

刚听到忘记名字那里时,队伍里有人立刻想到了无名这个人。

不过转念一想,无名在外界的形象,虽说不定,但从未是以老者的身份出现。

直到老头说道“追魂判官”四个字,队伍中数人的脸色直接就变了。其他人也是稍加思索,就露出了震惊之色。

人的名树的影,虽说过去几十年了,但是“追魂判官”的名头,过去实在是太响亮了。

人们常说,名声宏大,可与婴孩止啼。

毫无疑问,这些大汉的年纪,当年就是被止啼的那一帮。

作为自己的童年阴影,如今听到怎能不害怕?

甚至直到现在,一些年纪大的老人吓唬小孩子,还是用再胡闹就让追魂判官把你捉走这样的话。

追魂判官声名显赫,其功力自然是不必说,早已是一流上品。各大掌门不出世,江湖中鲜有敌手。

但比他的武功更可怕的,则是他的手段。

传闻,追魂判官身高三尺,身材瘦小,面相奇丑。虽先天不足,但力大无穷,喜食人肉人血。

据说当年被他吃掉的人,都得拿车拉着走。

人们崇拜英雄,畏惧强者。人们怕死,亦有不怕死。

但不论何时,也没有人说不怕被人吃掉。

死很简单,抹脖子就死了,可是被人当做猪狗一般宰杀烹饪,是任何人都会胆寒的。

人们说,神是公平的,为了阻止同类相残,当吃同类到一定数目,都会死于基因突变,以及自身的免疫系统紊乱。

当年追魂判官突然消失,人间蒸发。人们都说,是他遭了报应。

怎么想得,会在这个时候出现。

“不知前辈再次,后生冒犯,再次恕罪。”在领头的大汉带领下,身后的追随者自觉地一起抱拳拱手。

“我看你资质不错,也懂得礼貌,就此离去吧,我不为难你。”

“前辈!方圆镇六十年一出世,我等草原英雄,也想与天下豪杰一起,目睹世外桃源的风采。”大汉这话,虽说也客气,但也是掷地有声,明确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。

那就是,我虽然尊敬你,但是我还是要去,你,不能阻拦。

这样浅显的事情,一个年轻娃子都能听得,他一个江湖中混迹了一辈子的老狐狸,又怎么听不得?

“哦,那你们是不想走了。”

这话说的很平淡,其语气就跟是说:“哦,原来今天吃豆腐。”一般随意。

可这句话还未完全落下,林子里就莫名的刮起风来,树枝摇曳,灌木晃动。

盘旋在书上的毒蛇毒虫甚至都承受不住这股杀气,一一坠落下来,成了一具死尸。

唯有在天空中飞过的乌鸦还在盘旋,发出啊啊的叫声。

就连一行人身下的马,都开始慌乱不安起来,脚步纷乱,呼声阵阵。

杀机,毕现!

十分钟后,自官道上又传来了一道马蹄声。

声音很响,远远的就可以听到。若是趴在地上,隐隐的还能听到地面轻微的共颤。

马是枣红马,一身通红,如熟透了的大枣。肌肉强健,马鬃和马尾都很干净整洁,亦是棕红色的。

这马,是枣红色,亦是比血液更加鲜艳的红。

每一只马蹄子上,都还有一些一扎长的红毛倒翻下来。奔跑时一颤一颤的,就像是踩着火一样。

马是骏马,万中无一。

骑马的人,亦是英雄。

那是一个看样貌三十多岁的男子,身材匀称,一身宽松的白衣。面貌刚毅冷俊,一头黑发挽了一个发髻,剩下的在身后飘舞。

他的眼神很是忧郁,好像怀揣着天下。

他的腰间有一把配剑,那是他的剑,剑神的剑。

剑,为兵中之君。

侠客,君王,多爱此配件。

不说上阵杀敌,便是不用,文到儒士,五到飞将,都喜爱一把名剑傍身。

或轻或重,或长或短,或宽或窄,或硬或软。

根据自身喜好,总会有一把适合的。

帝王的剑,多要威武霸气,振臂一呼,天下齐鸣。

将军的剑,多要厚重沉稳,剑势所去,如千钧盖顶。

文士的剑,多轻盈俊逸,如杀机暗藏,隐露锋芒。

这人的剑,是一把木剑,一把枣木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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