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八章 弥天眼眸

作品:工地狗与富二代的修仙生涯|作者:战五工地狗|分类:武侠|更新:2019-10-24 10:11:49|字数:6670字

众人见那光柱准确无误的落在魔人身上,都长舒一口气,谷玉取出三粒丹药,塞入赵羽三人嘴里。

李轩眉头紧锁,盯着丝毫没有溃散迹象的光柱,问道,“确定这一次他真死了吗?要不要再去补个刀?”

“放心了好,绝壁死了!”谷乐嘿嘿一笑,“我这一击若他还没有死,那么咱也别反抗了,直接投降!”

“是吗?”李轩不以为然,内心有些不爽,“你早用出来不就好了?费半天劲,啥也没省下来,还让三位师兄都受伤了!”

谷乐白了他一眼,说道,“天真!我问你,你刚刚对付怪鸟的时候为啥不使用神念之力?杀鸡焉用牛刀!这可是杀手锏!哪有一上来就放大招的!”

毛线!就得出其不意!李轩叹息一声,问道,“确定他死绝了?”

“一万个确定!”

“那就好!”李轩嘿嘿一笑,紧紧盯着光柱,手里捏着神行符,准备科比!

一炷香时间过去,那光柱终于开始衰落,李轩第一时间冲了出去,喝道,“这魔人还没死,我去取他狗命!”

几百米的距离李轩三秒钟就跑到了,他看着空空如也的地面,眉头紧锁,没道理呀!刚刚明明有团黑乎乎的东西,哪里去了?

一回头,就看见谷乐手里拿着个黑乎乎的珠子,朝李轩晃了晃,笑眯眯的说道,“师弟可以啊!机智如我,他日必成大器!”

“你这就没意思了!”李轩哭丧着脸,极其不爽的瞪着谷乐。

樊梨花吃吃一笑,捏了捏李轩的狗脸,说道,“师弟,这可是换贡献点的必备之物,可不能给你哟!”

“我又没打算独吞,只是怕它跑了!”李轩强行解释道,“对了,这是个什么玩意儿?”

谷乐捏着黑色珠子,耐心解释道,“这是魔晶,只有高等魔物体内才能凝聚出来,和妖兽的内丹是一个道理,低等级的叫内核,高等级的叫内丹,都一个意思!”

李轩哦了一声,问道,“能给我看一下吗?”——系统大爷,准备给我嘬!

谷乐犹豫一番,还是将黑色珠子递给了李轩,后者刚接过珠子,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!

离此地不知多远的一处密室内胡乱堆砌着一座祭坛,那祭坛呈四方状,每一处拐角都置放着一盏烛台,烛台内徐徐燃烧,朝外不断冒出颜色各异的火焰。

祭坛并无任何阶梯,若不细看,甚至认为这只是个普通的石台。四色火焰在半空中盘旋在一起,径直朝石台上落了下去。

其上,一位书生模样的中年男子正双手抱膝,目不转睛的看着身前的水晶球,其中正是李轩众人围杀魔人的场景。

他愤怒的将水晶球砸了出去,吼道,“废物!真是废物!枉本座将一丝魔君大人的血肉交付给他,竟然连几个灵空境修士都搞不定!”

“大人息怒!”鬼脸不知何时来到此处,卑微的看着中年男子,说道,“他只是一个粗糙的试验品罢了,若是大人需要,我直接去取了他们的狗命!”

中年男子正欲说什么,突然浑身颤抖,惊恐的朝前跪了下去,说道,“恭迎魔君大人降临!小的丝毫没有动用您的躯干,小的兢兢业业,死守您的躯干一万载!您此次降临是要回收躯干吗?小的现在就给您去取!”

祭坛不远处,一只弥天眼眸静静的悬浮在空中,死死盯着中年男子,并未言语。

中年男子大气不敢出,依旧保持着跪拜的姿势,一旁的鬼脸瞬间呆住,内心挣扎不已:魔君来了?哪儿呢?莫非是大人在考验自己?看自己是追随魔君还是追随他?我要不要跪拜?

算了!我只是个鬼脸,没手没脚的,装作没看见!不对,我本来就没看见!

中年男子见弥天眼眸没有说话,不时的偷偷抬头瞟上一眼,内心同样挣扎不已,你丫是魔君大人吗?是就说话啊!不是也请知会一声啊,这么跪着好累的!

不对!这气息的确是圣瞳不假,但似乎太弱了啊,可若不是魔君,那这圣瞳哪里来的?杀戮圣使的?杀戮圣使挂掉了啊,自己亲眼看见的!

“弟弟!弟弟你怎么了?你是不是跟怪鸟大战三千回合受伤了?放心,宗门少不了你的好处的!”韩地一下扶住李轩,暗暗朝他竖起大拇指——弟弟的演技一流,不过我的演技也不差!既然帮了你这么一个大忙,犀牛烤肉了解一下?

李轩死死捂着左眼,不停的发出一阵阵凄厉无比的惨叫,那黑色珠子内明显有什么东西没入魔瞳了!诡异的是,自己丝毫没有感受到!

至于系统大爷有没有察觉,只有天知道了!此时,他左眼浮现出中年男子跪拜的画面,魔君?这魔瞳是魔君的?该死的,怎么收回来?距离完全超出一公里了!

“喂,鬼脸!你过来!”李轩意识沉入识海,朝正在地下暗挖的鬼脸喝道,“你这个眼珠子到底哪里来的?”

鬼脸嗯啊一声,支支吾吾的说道,“那个,其实是圣瞳找到的我!”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工地狗与富二代的修仙生涯》,方便以后阅读工地狗与富二代的修仙生涯第一百五十八章 弥天眼眸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工地狗与富二代的修仙生涯第一百五十八章 弥天眼眸并对工地狗与富二代的修仙生涯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