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

作品:反派有话说[重生]|作者:莫晨欢|分类:游戏|更新:2016-10-11 17:09:27|字数:21806字

被这么一问,李修晨困惑地反问道:“大师兄,什么叫应该停下?”

洛渐清说:“我也是第一次进流焰谷,虽然知道这流焰谷里有不少机缘,可机缘不是那么好找的。大部分进入流焰谷的人,都在寻找焰果。焰果中蕴含当年那位天阶火系妖尊的纯正灵力,据说还蕴含一丝火系法则。我们人修是修大道,而妖兽则是修炼法则。流焰谷里焰果很多,可是地方太广,可能数百里范围里也找不到一颗焰果。”

说到这,洛渐清淡然抬眸,看着李修晨,问道:“李师弟,你觉得我们在第二层就下去,能找到焰果吗?”

流焰谷是一个漏勺形的险地,最边缘一圈是第一层,往内进入一共有九层。最中间据说有一条火焰河,火光滔天。所以在流焰谷中,越往里层,火焰便越盛,威压就越强,但是相对的,焰果就越多。

李修晨道:“第二层应该也确实没有什么焰果,而且地界又广。师兄,不如我们在第四层停下吧!”

洛渐清挑眉道:“哦?为何?”

李修晨说:“第四层处于中间位置,但又不是特别靠里,在这里,我觉得我们遇到的敌人应该不算特别强悍,但又能得到焰果。”

洛渐清笑了笑,点头应下。

等李修晨走前,他小眼睛一转,忍不住地问了一句:“师兄,你真的不知道……什么是电视机?”

洛渐清诧异道:“这是什么妖兽吗?”

李修晨摇了摇头,直接离开。走在宝船的走廊里,李修晨还小声嘀咕着:“看样子真的不是穿过来的?难道说……我穿进来后,蝴蝶翅膀居然扇得那么大,让剧情改变这么恐怖?不过早晚有一天我还是得按剧情走,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前期boss啊……”

李修晨的话洛渐清并不能全部听懂,但是他却能听出来,对方并没有对自己的身份产生怀疑,而且话语中甚至还有一丝下意识的杀气。

这抹杀气是针对谁的,别人不知道,但洛渐清一想起上辈子那冰凉的一剑,便明白于心。

一个炼气四层的修士居然想杀了金丹中期的修士?

说出去简直是天方夜谭,但是李修晨的语气却坚决肯定,毫不怀疑。

因为,他是那本《求仙》的主角。

洛渐清翻手取出了书,将最后这几章又看了一遍。

这本书就一直写到流焰谷结束,李修晨收获颇丰,回到太华山。明明只是一个炼气期修士,可李修晨却多次化险为夷,而且到处碰到天灵地宝,最后还找到了一颗燃烧着火焰的血色果实。

那颗血色果实,就是洛渐清此次的目标。

这并不是焰果,里面却蕴含巨大能量,李修晨不过吸收了其中一小部分,就从炼气六层晋升到了炼气八层。而且书中说,李修晨还将这颗果实藏了起来,似乎以后会有大用。

血色果实,洛渐清志在必得!

不仅仅是为了夺走李修晨的机缘宝物,更是为了助自己早日晋阶,距离那个人更近一步!

“若我也是化神期修为,那无音……你会如何应对!”

整整三日时间,洛渐清一直闭关修炼,冲击《九夺天录》第二层。

《九夺天录》第一夺,夺草木春秋。

这是让世间草木都脱离天道的控制。为何柳絮一定是在春天飘扬?为何百花一到秋日便全部肃杀?这都是天道规则,可夺走草木春秋后,这些草木就可以各凭实力,到时候是晋升境界还是沦为野草,全看它们各自实力。

至于那些被夺走的规则,洛渐清有感觉,当他修炼到某个境界后,恐怕可以制定规则!

天道制定出了规则,命令天下共守。那凭什么他不能制定规则?

而这《九夺天录》第二夺,夺生灵法义,夺走的便是众生之间的不平等。

天道有私,蚍蜉生来只有一日寿命,而龙族妖兽一出生就有八阶实力。世间万物理当平等,没有谁会比谁更高,人族与妖族也从未有过高低贵贱之分,就算是脏水里的小虫,那也是一条生命。

真正的天道,理当众生平等。

夺生灵法义,即是夺走每个生灵间不平等的规则!

洛渐清坐在石塌上,手中不停掐弄手诀,一股无形的力量便慢慢散发出来。虚幻的力量在小小的船舱里幻化为长带,在空中轻轻飘舞。这力量似乎有灵性,非常顽皮地在房间里嬉戏,然而随着洛渐清的口诀响起,它们却渐渐乖巧下来。

洛渐清眉间青光大作,三瓣青莲绽放出万丈光芒。

修炼《九莲本心录》的修士会随着修为增加,眉心浮现莲花纹路。洛渐清原本很担心,自己弃《九莲本心录》改修《九夺天录》后,这眉间的剑纹该如何掩饰,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,修炼《九夺天录》后,他眉间竟然还是有三瓣青莲!

只不过这青莲显得更为活泼一些,纹路上隐隐也有灵光闪烁。

洛渐清双眸紧闭,手指间慢慢出现了青色的灵光。而在灵光周围,虚无的力量也旋转起来,形成一道小型漩涡。这漩涡越来越大,越来越大,到最终突破了船舱的限制,疯狂地往外扩张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反派有话说[重生]》,方便以后阅读反派有话说[重生]第二十三章 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反派有话说[重生]第二十三章 并对反派有话说[重生]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